交通运输执法进行时(九十四)丨一起学习运输安全“十三条”
邵阳综合广播(交通频道)
2024-09-23 10:46
31330次

人民交通为人民!
FM95.4邵阳综合广播
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
联合打造《交通运输执法进行时》
交通运输执法最新动态、法规政策解读、问题咨询反馈,打造阳光交通运输执法平台、奏响交通运输执法为民之声!每周一、周三,《民情通道—交通运输执法进行时》,为您服务!
运输安全“十三条”
客运安全和货运安全是运输安全“十三条”中的两个主要部分,涵盖了从客运到货运的多个方面,以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和效率。
客运安全方面,主要包括以下几点:
1.严禁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将车辆交于无从业资质人员驾驶;
2.严禁超越核定线路经营、不按规定的线路、班次行驶和站外揽客;
3.严禁超员、超载、超速行驶;
4.严禁驾驶员乱收费和在行驶过程中与旅客交谈、接打电话、抽烟等影响安全操作的行为;
5.严禁客运车辆22时至凌晨5时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行驶;
6.严格落实连续驾驶4小时休息20分钟规定;
7.配备和悬挂规定数量的安全锤,清楚标明车辆安全出口及使用方法,向旅客告知紧急逃生知识;
8.车辆运行途中系好安全带。
货运安全方面,主要包括以下几点:
1.运输货物应当符合货运车辆核定的载质量;
2.严禁货运车辆运输旅客;
3.运输车辆不得非法改装;
4.不得运输法律、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;
5.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落、扬洒等情况发生。
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客运和货运的安全,通过规范运输行为、加强安全管理、提高驾驶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,共同促进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发展。
声明:在邵阳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。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仅作分享之用,如果分享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所标来源非第一原创,请联系我们审核处理。